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
首页 > 离婚知识 > 诉讼离婚 > 准许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诉讼离婚

准许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若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1.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或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2.对婚姻伴侣或其家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伤害,包括虐待及遗弃;3.在婚姻关系中沉迷于赌博、毒品等有害活动,且经过多次教育改正仍无改变。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准许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若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

1.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或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对婚姻伴侣或其家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伤害,包括虐待及遗弃;

3.在婚姻关系中沉迷于赌博、毒品等有害活动,且经过多次教育改正仍无改变;

离婚.jpg

4.由于感情不合,夫妻间已经分居超过两年时间;

5.其他任何会对夫妻情感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

当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时,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此时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

如果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定不准许离婚,但双方在此之后仍然保持分居状态达一年以上,那么在这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

对于想离婚的一方来说,务必尽可能收集证婚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以协助在新的事实和情况下,向法院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关于更多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咨询专业律师。


Copyright © 2022 安嘉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安嘉律师事务所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业务委托电话: 13120267676 地址: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
京ICP备1601459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