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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都说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纯粹一点,但有些夫妻离婚后根本不考虑孩子的感受,孩子是他们用来惩罚对方的工具人,之前谈好的随时探望,到头来对方就是变个花样不让你见孩子。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如果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记得按照如下步骤去操作。

一、首选协商

尽量先和对方协商,毕竟涉及孩子,能不通过法院就尽量不要通过法院。

二、求助调解

如果双方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可以求助当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第三方机构出面调解。

三、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调解都不成,那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针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做出明确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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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制执行

做出判决之后,如果对方还是拒不配合,咱们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对对方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定罪判刑。

五、变更抚养权

等到孩子年满八周岁,并且愿意随你共同生活的,咱们可以直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的变更主要基于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的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有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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