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
首页 > 离婚知识 > 诉讼离婚 > 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请离婚
诉讼离婚

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请离婚

妇女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请离婚,女方在怀孕或分娩后的一年内等时期,男方都不能提起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在怀孕期间离婚,生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

一、妇女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请离婚

妇女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请离婚的。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怀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女方存在不宜扶养或无力抚养等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优先取得抚养权。

怀孕期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怀孕期间男方离婚

三、怀孕期间离婚能要赔偿金吗

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Copyright © 2022 安嘉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安嘉律师事务所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业务委托电话: 13120267676 地址: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
京ICP备1601459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