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遗产继承
首页 > 离婚知识 > 遗产继承 > 房产继承律师: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律师: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的相关费用有继承公证费用、评估费用以及契税等。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免征契税。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继承过户的程序是进行遗嘱继承公证,申请过户登记,领取产权证书等。

一、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相关费用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以下相关费用:

1.继承公证费。

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评估费用,一般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大约是千分之五,100-1000万是千分之2.5

3.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房屋继承过户的程序

继承房屋的过户流程:

1.向公证处进行遗嘱继承公证;

2.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3.提交相关资料;

4.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5.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6.发放产权证书。

房产继承过户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三、房屋继承过户的材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交的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意转移的意见书。

 


Copyright © 2022 安嘉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安嘉律师事务所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业务委托电话: 13120267676 地址: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
京ICP备1601459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