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
首页 > 离婚知识 > 诉讼离婚 >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能协议离婚那是最好的了,相比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更加省时省钱。不过,既然曾经做过夫妻,何苦相互刁难,不如好合好散,各找各的幸福去。那么,如果不得已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在哪起诉呢?下面就由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Copyright © 2022 安嘉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安嘉律师事务所书面许可,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业务委托电话: 13120267676 地址: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
京ICP备1601459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