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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离婚判决
免除重复起诉麻烦,律师助力认定国外离婚判决!
国外离婚官司的判决书,国内如何能承认?
案情介绍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8年在北京结婚,婚后二人由于性格不合,矛盾积攒,吵架频发,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申请人于2021年在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起诉离婚,并取得了离婚判决。因需要处理国内财产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申请人需要申请国内的法院承认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
但被申请人以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出异议。如果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的离婚判决无法在国内获得认可并执行,那么申请人则需要再按照国内法律与被申请人进行离婚诉讼。
这样操作的时间及周期和诉讼难度将会增大,所以申请人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
本案焦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国外离婚官司的判决书,国内如何才能承认?
委托人诉求
驳回女方诉讼请求,维持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离婚判决书,国内不再重新审理。
法院判决
接受委托之后,我方律师与申请人沟通案情诉求,对案件及相关法律了解,迅速整理出该案件需要经过的程序流程。
与男方沟通,指导男方在国外完成需要办理的全部手续与材料。并与法院进行充分沟通,根据申请人积极认真答辩,最终法院驳回被申请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裁定承认了申请人于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取得的离婚判决。这样处理,一份于外国法院取得的判决书就在国内具有法律效益,并在之后申请人解决财产纠纷以及抚养权纠纷提供了前提条件,缩短了诉讼周期与流程。
律师发现本案难点是:申请人没在国内,手续同样都在国外,这样的办理过程错综复杂,需要申请人配合我方律师办理手续。
案件证据错综复杂,所需证据文书都需当事人配合提供,但安嘉律师没有放弃。
一、【准备证据】
让男方准备好向外国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及公证书等相关材料作为证据。
二、【进行辩论】
在法庭上,安嘉律师从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条件及管辖权提出异议出发进行辩论,最终说服法官。但被申请人不服该裁定,并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认定男方证据充足,驳回被申请人上诉,维持原裁定。
律师说法
本案被申请人以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出异议,拒绝在国内承认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本案涉及外国法院判决书效力及国内法院管辖权的申诉。
根据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据及陈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离婚一案已经由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作出离婚令,离婚令(含生效文件)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墨尔本总领事馆认证。申请确认有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裁决如下:承认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的离婚令。